京華時報訊(記者張淑玲)男子時某拎一包冥幣去電器城“買”了9台液晶電視。昨日記者獲悉,朝陽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時某有期徒刑5年,退賠貨主損失27萬餘元。
  據指控,2013年5月1日22時許,在朝陽區望京廣順橋北側路邊,時某向在一電器城門口進貨的李某稱,自己要買9台三星牌液晶電視,談好價格為27萬餘元後,李某去給時某進貨。後來,時某收到貨,將裝冥幣的包交給李某,並稱裡面有25萬元現金,自己再去取剩下的錢。
  時某一走再沒回來,李某開包查看,包內的錢全是冥幣。
  庭上,時某認罪並稱電視銷贓後贓款已全部被揮霍。  (原標題:拎冥幣買電視男子獲刑5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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